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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2026年公开补充选聘中学国企教师公告

发布:2026-09-02 10:40:3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芗城区2026年公开补充选聘中学国企教师公告
 
    芗城区2026年公开补充选聘中学国企教师公告。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招满为止。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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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2026年公开补充选聘中学国企教师公告   
芗城区2026年公开补充选聘中学国企教师公告
  为加强芗城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人员结构,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拟公开补充选聘12名中学国企教师。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在1987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5.须参加“2026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相应岗位考试,笔试成绩90分及以上(总分为150分);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

  9.已聘用为芗城区国企教师的不得报名;

  10.不符合岗位公开选聘要求条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职位、人数

  选聘岗位详见《芗城区2026年公开补充选聘中学国企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补报。

  (二)报名地点: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98号芗城区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三)报名咨询电话:0596-2047197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U盘拷贝提交电子版《芗城区2026年公开补充选聘中学国企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提交纸质版《芗城区2026年国企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

  (2)提供参加“2026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成绩表,并现场登录个人账户由工作人员当场核对;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所有原件审核后现场退回。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选聘资格条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一经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选聘工作开展过程中请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五、资格审查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一)招聘单位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符合岗位选聘条件并审查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二)申诉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向漳州芗城区教育局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六、考核

  (一)确定考核人选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即为考核人选。

  (二)考核方式

  根据报考者2026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成绩,按1:3比例进入考核,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采用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三)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0%:50%的比例计算,其中笔试成绩为2026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成绩(卷面分总分为150分,不另行增加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如遇考核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面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以上再相同,加面试一场。

  七、心理测试、体检、递补、考察

  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测试体检对象的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

  (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具体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三)递补

  心理测试及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心理测试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与自愿放弃的缺额,在报考该岗位合格的报考者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通过心理测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应聘人员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公示

  1.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芗城区教育局组织安排岗位,不服从岗位调配安排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核总成绩(须达到合格线7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3.拟聘用人员在“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的“公示公告”栏公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

  1.与漳州芗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2.国企教师由用人单位做好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对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教学业绩不达标、不遵守师德规范和单位规章制度、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及规定职责的、考核不合格的,由漳州芗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

  3.首次签约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学校师资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二)待遇

  1.国企教师工资待遇参照现有芗城区国企编制教师确定。

  2.国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芗城区劳务派遣教师(含国企教师)参与教师职务评审的工作方案(试行)》执行。

  3.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统一办理“五险一金”手续。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2026年9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xc.gov.cn/cms/html/xcqrmzf/2026-09-01/637076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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