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汀县城区小学幼儿园缺额教师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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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长汀县城区小学幼儿园缺额教师遴选公告 2026年长汀县城区小学幼儿园缺额教师遴选公告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缓解城区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经研究,决定从我县农村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中遴选城区专任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学科及名额(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表现良好,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按教师编制类别报考相应岗位:编制关系为小学的,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且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5-2026学年从事与报考岗位相同学科的教学工作;编制关系为幼儿园的,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招聘或调入为我县在编教师的,须在我县农村学校实际任教累计满3个学年(时间计算至2026年8月15日)。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2025-2026学年考核等次由学校按现实表现确定为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出现影响考核结果的,取消遴选资格。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3.个人有向他人融资逾期未偿还,除公积金、装修贷款外,还有其他贷款逾期未偿还,或为他人担保逾期未偿还的。
三、遴选范围
长汀县农村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
四、报名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注册(网址:www.eeafj.cn),注册成功后通过“委托考试”模块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网上报名时间:3月18日8:00至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
2.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并作出诚信承诺。
五、遴选办法
(一)考试科目、内容
1.考试科目:参加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202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科目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部分(无需参加“综合知识”考试)。考试(笔试)大纲可登录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下载中心”专栏查阅下载。
2.笔试时间:2026年4月18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查询成绩:5月12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我县反馈笔试成绩,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
(二)农村任教加分
笔试成绩达到规定合格线的可享受农村任教加分,具体办法: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超过我县规定农村最低服务年限后,每满一年加0.5分,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封顶3分。
六、资格确认
1.本次遴选笔试成绩设置合格线为50分(折算为100分制且不含加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确定为现场资格确认对象。
2.根据本次遴选考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对象。
3.现场资格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符合遴选条件的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终学历);
(2)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交学校出具的2025-2026学年从事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教学的证明);
(3)《2026年长汀县城区城郊小学幼儿园缺额教师遴选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受党纪政纪处分、失信等情形,由县教育局统一向有关部门联审。
4.被确定为现场资格确认的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携带报考条件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现场资格确认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自愿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产生的现场资格确认空额,在相应岗位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现场资格确认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确认结果将在“长汀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七、遴选入围对象的确定及选岗
1.在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对象。考试成绩相同的,实际农村服务时间长的优先;实际农村服务时间又相同的,任教年限长的优先。
2.同一学科岗位遴选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
3.因弃权选岗、拒不签订职称岗位聘任协议书等情形,被取消遴选入围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在相应岗位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此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有关事项说明
1.遴选入围教师的职称职级不带入新工作单位。遴选入围对象在选岗后两个工作日内与新工作单位签订职称岗位聘任协议书,由新单位在现有的空缺岗位内进行竞聘,并积极配合办理行政及工资转移手续。五个工作日后拒不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或不配合办理行政及工资转移手续的,取消遴选资格。需要转评不同系列职称的教师先按职称管理规定办理工资关系转移,再按省、市有关规定办理转评。
2.同一学校(中心学校)同学科遴选超过2人的,若原任教学校学科教师不足,遴选入围教师将按考试成绩(含加分)从低到高的顺序安排回原校支教1—3年。遴选入围教师应服从调配,否则取消遴选资格。
九、有关工作要求
加强遴选工作的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学校应严格审核报考材料,对弄虚作假取得遴选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同类考试,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选岗后提出放弃遴选资格的,自2026年起3年内不准参加同类考试。
福建省长汀县教育局 中共长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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