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农林大学园艺学院院长助理选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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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定选聘学院院长助理1名,具体选聘方案如下:
一、岗位设置
院长助理1名(协助院领导开展相关工作)。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工作踏实,作风民主,廉洁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奉献精神;
3.具有本专业领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教学效果好,在专业教师中群众基础好;
4.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在编教学科研岗教师;
5.在本院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近两年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具有教工党支部委员、教研部(正副)主任或学位点负责人的任职经历的优先考虑;
6.原则上年龄一般是45岁及以下正高或40岁及以下副高,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三、选聘程序
1.学院党委发布公告,符合条件的教师通过自我推荐或组织推荐的形式在规定期限内报名;
2.学院党委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酝酿产生初步人选。
3.学院党委会讨论确定院长助理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拟任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作出聘任决定。
四、管理考核
1.院长助理为兼职岗位,不设行政级别,享受相应职务待遇。
2.聘期1年,聘期满后不再连任。
3.聘期结束后,学院进行履职情况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五、纪律要求
1.选聘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学院纪委举报邮箱:yyjw@fafu.edu.cn;
2.选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参选人员应态度端正,不准有弄虚作假、拉选票等行为,一旦发现,取消参选资格。
六、其他要求
有意向报名的老师请将推荐(自荐)表交至学院组织员办公室,联系人:赵艳铭,联系电话:83789281。交表时间截止至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上午11:00。
中共福建农林大学园艺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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