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招聘见习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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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招聘见习生公告 沙县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招聘见习生公告
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助力青年开展岗位实践、提升就业能力,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见习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条件
1.岗位名称:就业见习人员
2.岗位要求: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即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
3.要求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文字功底,为人踏实、认真,沟通表达流畅,身体健康且无违法记录。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30日;若未招满,则延期至招满。
2.报名方式:有意者可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含学信网学历证明)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发送至sxqsng@163.com,将资料命名为“应聘+姓名”并电话告知;也可前往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二楼办公室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初审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三明市沙县区长泰南路11号,联系人阙老师13950915945,0598-5836961。
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审批聘用→签订见习协议
面试安排
1.初步筛选简历后,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2.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相关人员参加面试,请保持通信畅通;
3.面试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
4.根据报名人员的专业情况择优录取,教育学类专业人员,或具有青少年教育、活动策划、公益组织相关实习或工作经验者,或具备新媒体技能者将优先考虑。
相关待遇
1.就业见习人员根据服务期限,可按月享受2100元的补贴,并办理1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需签订见习协议,协议约定的见习期限为12个月。
3.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应严格遵守校外活动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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