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总医院关于部分中层干部岗位公开竞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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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总医院关于部分中层干部岗位公开竞聘的公告 永泰县总医院关于部分中层干部岗位公开竞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打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用人机制,根据《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及《永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樟委办〔2022〕9号)文件,结合县总医院实际,经研究,决定以公开竞聘形式选拔任用县总医院部分中层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出发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突出“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导向,选拔政治素质硬、专业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热爱医疗事业的优秀人才。
二、竞聘岗位
(一)总医院护理部主任
(二)总医院设备科科长
(三)大洋分院院长
(四)盘谷分院院长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纪国法和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团结同事,为多数群众认可;
3.有胜任工作的组织管理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有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奉献意识强,勤政廉洁;
4.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系永泰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事业干部,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重大差错及责任事故。
(二)专业、资历、年龄条件
1.总医院护理部主任
(1)具有护理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且执业注册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2)有8年及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历,且具备2年及以上护理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护士长或护理部副主任),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7年11月30日后出生);
(3)熟悉国家护理事业发展政策、护理核心制度、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及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具备较强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及问题解决能力;
(4)熟练掌握各专科护理关键技术,能指导疑难护理案例处置,具备有扎实的护理教学经验;
(5)具备全局意识和团队领导力,能有效统筹协调各科室护理工作,关爱患者与护理人员,群众认可度、医护满意度高,能推动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2.总医院设备科科长
(1)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中层干部管理经历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在县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8年及以上,年龄男性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1月30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
(3)熟悉国家及地方医疗设备采购、医疗器械监管、设备安全使用等相关政策法规,掌握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具备较强的成本管控、应急处置和团队管理能力。
3.大洋分院院长
(1)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股级干部管理经历的,学历、职称可放宽至大专和中级);
(2)从事医疗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具备下列任一管理岗位任职经历2年及以上,即乡镇卫生院(含精神病防治院)正副院长、樟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副主任、总医院妇幼保健院职能部门(含下设科室)正副主任(或正副科长)、总医院各党支部正副书记(不包括圣德医院党支部)、妇幼保健院正副书记、县医院中医院临床科室正副科主任,年龄男性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1月30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现任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1970年11月30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热爱基层卫生健康事业,群众认可度高,熟悉基层医疗卫生政策、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医疗质量管理流程,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团队管理能力。
4.盘谷分院院长
(1)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股级干部管理经历的,学历、职称可放宽至大专、执业医师);
(2)从事医疗相关工作8年及以上,年龄男性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1月30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热爱基层卫生健康事业,群众认可度高,熟悉基层医疗卫生政策、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医疗质量管理流程,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团队管理能力。
(三)不得参加竞聘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有配偶或子女移居国(境)外的;
5.被各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其他严重不守信用、不讲诚信行为的,个人征信有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
6.在竞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竞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
(四)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竞聘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即:2025年11月18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等,竞聘者必须在报名第一天前取得。
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以公告发布时间为截止日期。
2.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在报名时提交。
四、竞聘程序
本次公开竞聘工作按照公布竞聘岗位、组织报名、竞聘考核(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公布竞聘岗位
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永泰县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健康永泰”微信公众号等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永泰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永泰县总医院5号楼7层行政办公区)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需填写《永泰县总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以及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及工作年限(含管理年限)佐证材料等。
4.资格审查: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确定符合条件的竞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竞聘工作全过程。参加竞聘考核人数与竞聘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竞聘。
(三)竞聘考核
初定于2025年12月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总分100分,由“演讲答辩(60分)+民主测评(40分)”两部分组成:
1.演讲答辩:采用百分制评分方式,竞聘者围绕岗位认知、工作思路、重点举措、预期目标进行10分钟演讲,随后回答评委组5分钟提问,重点考察专业能力、管理思路和应变能力。
2.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量化计分方式,采用百分制评分,按民主测评内容德(10分)、能(30分)、勤(10分)、绩(40分)、廉(10分),由参加测评人员(不少于50人)无记名填写评价分数,取平均值。
3.组织考察: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者考核总分排名,按岗位职数与竞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通过谈话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核实竞聘者工作业绩、群众口碑、廉洁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交总医院党委会议研究。
(四)公示聘用
1.根据考核总分排名及考察情况,由总医院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任用人选,并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下发任命文件,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免去其试任职务。
五、纪律要求
(一)竞聘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拉票贿选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竞聘或聘用资格;
(二)评委组、考察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确保竞聘公平公正;
(三)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隐瞒信息者承担相应责任。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4800348(县卫生健康局)
0591-24853237(县总医院)
监督电话:0591-24811721(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
永泰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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