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2025年特聘渔技员的通知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2025年特聘渔技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7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7号)以及2025年福安市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招募特聘渔技员1名。现将有关招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有丰富水产养殖生产实践经验的乡土专家、养殖能手以及“三支一扶”计划中涉渔毕业生、渔(兽)医、新型渔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二、特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渔业工作,有奉献精神,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丰富的渔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三、服务期限
市农业农村局与特聘渔技员签订《福安市特聘渔技员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壹年。
四、职责与任务
1.为辖区渔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与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人员结对开展水产技术推广服务,增强水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3.参加培训,提升综合素养。
五、聘任程序
(一)信息发布。招募公告在福安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的,携带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乡村振兴工作服务中心水产技术推广股报名,并填写《福安市特聘渔技员申请表》及提供其他个人信息。
(三)综合筛选。现场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递交的有关证书、资料信息等,开展综合筛选。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核和应聘资格。
(四)研究公示。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确定最终人选,并签订《福安市特聘渔技员服务协议》。
(五)管理与考核。对特聘渔技员实行合同管理,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管理与考核,以工作总结、工作日志、技术培训、咨询指导等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对特聘渔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
(六)待遇。根据2025年福安市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考评结果合格的特聘渔技员每年发放补贴不超过4万元,经费由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中列支。
(七)其他事项。招募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募纪律,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情形、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潘盈盈
联系电话:0593-6531185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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