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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

发布:2025-06-27 10:45: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大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摘要

     大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福建公务员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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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正文  
大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
  因工作需要,大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拟公开招聘协管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退伍军人或大专以上学历待业青年,大田县户籍,身高162cm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有较强的语言沟通水平。

  4.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①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受到党政纪处分、开除军籍的;

  ②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③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④ 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⑤ 有吸毒、癫痫等家族精神病史的;

  ⑥ 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

  二、招聘形式

  1.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职工入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等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聘用等程序进行,每一环节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2.退伍军人优先录用;警校,城市管理、法学等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用工性质和待遇

  1.用工性质:编外用工(城市管理协管员),实行一年一签合同聘用。

  2.薪资待遇按照大田县城市管理协管员工资核定标准执行;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7月4日。

  2.报名地点:大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福田路102号三楼),联系电话:0598-7222192。

  3.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②现场填写《大田县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登记表》。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通告解释权由大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监督室负责。

  六、监督单位:大田县住建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7222155.

  大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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