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委老干部局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福州市委老干部局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老干部局拟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疾病;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和专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同意解聘或调动证明;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专业、计划人数
计划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年龄为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办公室日常事务;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同等条件下,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从事相应工作岗位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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