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2011年福建公务员考试公告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感谢你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与支持!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1-11-02 16:49
2011-11-02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