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国家统一招生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您不属于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可以以硕士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感谢您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您不属于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可以以硕士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感谢您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1-08-16 15:32
2011-08-16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