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查询认证。感谢你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5-03-23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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