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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招考时,岗位备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本单位不提供宿舍。”

是不是说服务期未满5年不得辞去公务员公职?如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辞职有什么影响呢?


2015-01-27 20:14
福建公务员考试新消息的回复 福建公务员考试新消息的回复
你好,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申请取消录用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详情可咨询招考单位。感谢你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福建公务员考试新消息
福建公务员考试新消息
2015-01-2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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