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者的第二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位,并可查验。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此类双学位情况往年公告未作说明,具体情况可在报考阶段咨询相关招考单位。感谢你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3-08-2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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