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参考2012年春季福建公务员考试公告中的规定: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其笔试总成绩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报考者,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报考单位所在的设区市公务员局联系,以进一步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因少数民族报考者加分而引起的排名变化和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变化届时将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请以最新考试政策为准。感谢你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和支持!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2-07-2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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