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选岗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选岗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一、参加对象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拟聘新任教师公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关于2023年第二批拟聘新任教师公示》已公布的中小学、职专、特教学校拟聘用人员(幼儿园岗位另行通知)。
二、选岗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2.地点:平潭教师进修学校3号楼五层会议室。
3.准备材料:选岗人员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三、公开选岗注意事项
1.选岗号。按学科岗位排名顺序选岗,《选岗序号表》详见附件。
2.拟进入选岗人员本人须于8月17日当天凭本人身份证签到入场,根据选岗号顺序依次由本人自行一次性当场选岗。未参与本场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及聘用资格。本人无法到场委托直系亲属代为选岗的,需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手写委托书,受委托人需携带自己身份证、户口簿和委托书到现场进行身份确认。
3.请所有选岗人员事先拟定本人选岗意向计划,需在5分钟之内完成选岗。选岗结果需当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4.选岗人员如果迟到,该学科选岗号未过号的仍按其选岗号顺序选岗,已过号的在本学科当前选岗人员选完岗后再安排选岗。
5.选定岗位之后若出现个别准新任教师弃权或发现某环节不合格(如考察、档案等)导致岗位空缺,则不再递补、不再重新选岗。
6.各相关学校需派校级领导到场对接迎新。
7.拟聘人员选岗结果在中国平潭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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