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务员局批录吴镇锋等公务员的批复
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批准录用吴镇锋等5位同志为公务员的批复
泉人录〔2014〕4号
南安市公务员局:你局《关于录用黄少晖等10人为公务员的请示》(南人〔2014〕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发〔2013〕30号)以及《关于下达2013年度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13〕40号)文件精神,经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规定程序均为合格,批准录用吴镇锋等5位同志为南安市公安局公务员(其余5人已于2014年1月23日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南安市公安局: 吴镇锋 黄少艺 李啸穹 黄琪龙 钱伟谦
泉州市公务员局
泉州市公务员局办公室
泉州市公务员局办公室
点击分享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