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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州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264名 11月20日起报名

发布:2013-11-1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升文明城市形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公安局将采用公开招聘方式,向社会招聘一批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共264名(女性人员不超过招聘总人数的10%),详见2013年福州面向社会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264名
  报考条件
  1、年龄:年满18周岁-35周岁(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8日);
  2、学历:高中以上学历;
  3、身体要求: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色弱色盲,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其他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4、本市户籍(含五区七县市);
  5、品行良好,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
  6、退伍军人或见义勇为者(含直系家属)予以适当加分。
  现场报名
  1、时间:2013年11月20日、21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福州市公安局警官之家(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福州公安局大院内);
  3、携带资料:个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个人近期1寸彩照3张、报名表(表格到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
http://www.fzga.gov.cn中的“招考警员”栏目下载)
  4、资格审核:审核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等,审核通过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笔试(占总成绩50%)
  1、时间:2013年11月23日上午
  2、地点:福州市第十一中学;
  3、笔试内容:以交通法律法规为主;
  4、加分:退伍军人或见义勇为者(含直系家属)笔试加10分。
  面试(占总成绩50%)
  1、按笔试成绩1:1.5入围面试;
  2、时间:2013年11月26日;
  3、地点:市局警察培训学校;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语言表达及个人形象等;
  体检
  1、按面试、笔试总成绩1:1入围体检;
  2、时间:2013年11月28日、29日;
  3、标准:参照上述招聘条件中的身体要求。
  政审
  1、时间:2013年12月1日;
  2、标准:个人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
  薪资报酬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报酬标准,以2011年全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为基准,报酬(含个人、单位缴纳的“五险”金额)均值为3113元/月,采取与级差和岗位挂钩,并综合考虑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水平等因素,将交通警务辅助人员报酬待遇分为基础报酬、津补贴两部分。试用期内报酬标准为正式聘用后的80%。该标准在交通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立运行后执行。
  (一)基础报酬。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基础报酬(含个人、单位缴纳的“五险”金额)档次标准为一级2000元、二级2200元、三级2400元、四级2600元、五级2800元、六级3000元、七级3200元。从事非管理岗位、高中(含)以下学历的工作人员基础报酬以一级为起点;大专学历人员基础报酬以二级为起点;副警辅长和本科学历人员基础报酬以三级为起点;警辅长基础报酬以四级为起点。基础报酬每3年晋升一级,于当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津补贴。交通警务辅助人员津补贴由生活补贴和岗位补贴两部分构成。生活补贴每月500元,岗位补贴每月300元。岗位补贴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具体办法由福州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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