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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秋明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复检通知

发布:2013-03-0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明溪县2012年秋季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复检通知
  经研究,定于2013年3月13日,进行2012年秋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部分项目待检”补检、“需进一步确诊”复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一)“部分项目待检”人员:巫秀红  严玲秀
  (二)“需进一步确诊”人员:郑方花  兰秋香  吴  亢 焦伊哲   孙秀丽  卓梁梦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各位考生于2013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7:00在明溪县政府大门口集中乘车前往体检医院,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要求
  (一)考生3月12日晚上21:00以后不得进食(水)。
  (二)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交带队人员核对身份后按顺序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属于“需进一步确诊”的考生,需在体检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
  明溪县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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