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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厦门市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促进会招聘公告

发布:2013-03-0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厦门市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促进会是经主管单位厦门市财政局和登记管理机关厦门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两岸会计理论、实务及管理经验交流与合作,包括会计论坛、咨询、课题、培训、互访等活动的组织、协调,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它事宜。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会计交流服务岗位1名
  综合事务管理岗位1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持有会计证;
  5、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经济学类专业,或者其他专业但具有会计、审计或经济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有驾驶证者优先。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至3月8日(上班时间)
  地点:厦门会计服务中心1楼(厦门市故宫路98号)
  联系电话:2229601
  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会计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体检与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市直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标准执行。
  下载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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