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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三明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递补人选体检安排通知

发布:2013-01-0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2年三明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递补人选体检安排的通知
  一、体检时间:2013年1月7日(星期一)上午7:30时。
  二、集中地点:三明市政府东大门口(三明军分区对面)。
  三、体检要求
  1.考生于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时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参加体检(医院准备的点心,应在抽完血、做完B超后才能饮用)。
  2.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准考证和与准考证同底的1寸相片1张以及水笔一支。
  3.体检费按医院规定的标准缴体检医院。
  4.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并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满有关信息,贴好照片后,交给带队人员。
  5.持身份证、学历证、准考证交由工作人员核对身份后排队抽血。
  6.听从带队人员安排,按顺序进行其他各项体检。
  7.体检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体检结束时,经带队人员同意方可离开医院。
  9.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考生如对视力、血压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须当场提出复检,复检应在本批次体检临近结束时进行,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其它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10.已和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关系的考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放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三明市公安局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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