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县公安局招聘20名辅警员公告
根据2012年第24号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精神,永定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招聘若干名辅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共20名,用于城区巡防。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永定户籍;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高不低于1.65米,裸眼视力不低于4.8。
5、高中及以上学历;
4、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员:
①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④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员负案在逃的;
⑤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有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6、同等条件下,有保安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7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永定县公安局一楼保安公司门市部(凤城镇下坑大道),联系电话:5821236;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
②有退伍军人证、驾驶证、保安证、计算机等级证书人员随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照2张;
④填写《招聘辅警员报名登记表》;(表格可现场领取)
⑤交纳考务费50元。
四、资格审查及招聘办法
1、由县公安局对应聘人员的进行初审资格,合格人员进入招聘程序,不合格人员退回报名材料及考务费;
2、采用面试及体能测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①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
②体能测试内容和标准如下:1000米长跑(25岁以下3分55秒内完成、26岁至30岁4分15秒内完成为合格);
③面试及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对面试考试和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与待遇
1、根据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医保、社保,并发放服装;
3、聘用人员工资每月1200元(扣除“三金”),不列入工资基金和编制管理。食宿自理。
本次招聘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公务员局监督指导。
永定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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