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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公务员局、市民政局招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2-07-0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武夷山市公务员局武夷山市民政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推进社区各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19名。其中:
  职位1:男性10名(崇安街道营盘社区1名、清献社区1名、和平社区1名、温岭社区1名、花桥社区1名、石雄社区1名、百花社区1名;新丰街道湖桃社区1名、余庆桥社区1名、下府洲社区1名);
  职位2:女性9名(崇安街道营盘社区2名、和平社区1名、温岭社区1名、花桥社区1名、百花社区2名;新丰街道临安社区1名、溪东社区1名)。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武夷山市户籍的人员或已在武夷山市城市社区居委会
  服务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志愿者;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违反计划生育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考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地点及提交个人信息。
  1、报名地点:武夷山市城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联系人:赵琴,联系电话:5313838(办)。报考时间:2012年 7 月 4 日至 7 月 16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考者应如实提交个人信息: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规格统一为A4纸张),及2张规格200K以下的1寸近期免冠同底板彩色照片。在职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及报考费用。由招聘机关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现场每人缴纳100元考务费。进入面试前,招聘机关和武夷山市公务员局将对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请报名者于2012年7 月20 日上午8:00至12:00到武夷山市民政局(社区办)领取准考证。
  3、以实际报考人员数组织开考,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要达到3:1以上,如参加笔试人员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取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3:1数来确定本次实际招聘人数(四舍五入)。
  4、属于退伍军人三级士官及以上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5分。
  5、本次招聘社区职位选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由考生在报考的职位内自主选择社区。若社区有职位空缺,本次进入面试考生的总成绩将作为依据,在考生自愿的情况下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有效期至2014年9月。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18 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由招聘机关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招聘部门批准从报考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职位人数与经过面试人员的总分情况,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承担。
  在职考生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
  考生或招聘机关在得知体检或复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整个考察工作由市城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过程中要征求公安、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如存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录用
  招考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从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武夷山有线电视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招考部门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或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应相应递补。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虑所递补考生的面试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七、后续管理
  1、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2、被聘用人员应服从街道办事处统一分配安排的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择的社区居委会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待遇
  按照《中共武夷山市委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的实施意见》(武委[2010]63号)文件精神执行。即: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待遇由工资、奖金、职业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构成,全部纳入财政性社区经费支出。(1)工资:月工资委员1200元/月,每月发放1000元,剩余部分待半年和年终考核后发放;(2)奖金:根据社区工作者的表现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由市社区办和街道办发给一定的奖金。结合各社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奖金发放基数(每年不超过2500元);(3)职业津贴:社区工作者届龄补贴每人每月100元,每多任一届增加100元(从2002年省政府批复成立崇安、新丰和武夷等三个街道办换届后算起);社区在职工作者通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被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每月享受50元职业资格津贴;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并被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每月享受80元职业资格津贴;(4)社会保险:参照武委〔2005〕7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责权利的若干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5)住房公积金:社区工作者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以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各按8%的比例缴纳。
  九、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笔试、面试后到武夷山市民政局查询成绩。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武夷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武夷山市公务员局
  武夷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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