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泉州市洛江区招聘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扎实推动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扎实开展,根据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公务员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招聘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的意见》(泉司[2012]57号),现就我区招聘安置帮教专职社工(以下简称专职社工)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职社工的性质和任务
安置帮教领域的专职社工,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安置帮教事务的全日制专业人员。专职社工是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设立的公益性岗位,专职社工属于编外聘用制人员,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后择优聘用并按劳动合同制管理。专职社工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协助落实国家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情况;
(二)协助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三)协助开展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和入监帮教等工作;
(四)协助推进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置优惠政策;
(五)协助动员社会力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扶、教育;
(六)负责刑释解教人员文书档案管理,规范运作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
(七)完成司法所交办与安置帮教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专职社工名额分配
结合我区刑释解教人员数量分布,按万安、双阳、河市、马甲、虹山司法所各招聘1人,罗溪司法所招聘2人。总计共招聘7人。
职位代码 | 乡镇卫生院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NA01 | 海都医院1人 南侨医院1人 洪濑中心卫生院1人 |
3 | 临床医学 | 本科 | |
NA02 | 洪濑中心卫生院1人 英都中心卫生院1人 罗东中心卫生院3人 官桥中心卫生院2人 东田卫生院1人 向阳卫生院1人 金淘卫生院1人 |
10 | 临床医学 | 专科 | 专升本 |
三、报考专职社工基本条件
1、户籍在泉州地区,在当地有居住场所或能自行解决居住场所的;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
6、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部队退伍军人报名的,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以上。
四、专职社工招聘方法
由区司法局抽调人员组成招聘考核组,具体负责专职社工的招聘。
(一)招聘名额确定后,在洛江区公众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将招聘名额报市司法局备案;
(二)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报考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及退伍证)、学历证明(原件)和个人简历(含电子版)到区司法局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22633367),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20日。
(三)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该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笔试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3、笔试时间和地点:8月中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笔试成绩结果出来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
(四)体检。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政审。考核组对拟录用人员的档案和社会关系进行政审,确保拟录用人员政审合格。
(六)录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按规定的程序聘用,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五、专职社工待遇与保障
被聘用的专职社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与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专职社工月工资具体标准由区统一规定。对续聘人员工资应有适度增加,并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有关手续。
专职社工工资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列入区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
洛江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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