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 福建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12年泉州市德化县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通告

发布:2012-06-1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泉州市卫生局 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2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泉卫综〔2012〕104号)精神,结合我县岗位需求情况,拟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编制内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生5名、“专升本”人员5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人数
  (一)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福建生源的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应、往届本科学历毕业生5名。
  (二)2007届及以后毕业且取得2012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5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6月22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德化县产溪南路3号
  联系单位:德化县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23552979
  电子信箱:wsj@dehua.gov.cn
  3.报名所需材料: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填写并提交《2012年德化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报名登记表》(在附件处下载),此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1)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2)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德化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三)面试考核
  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通过对毕业生在校成绩、工作经历、临场表现以及专业基础知识、技能操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考察,确定其面试考核成绩。
  (四)体检和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数及面试考核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县公务员局、卫生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德化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
  考生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报经德化县公务员局批准后,由德化县卫生局于2012年7月2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本县有关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有关培训、聘用规定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执行。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德化县委编办、德化县公务员局、德化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中共德化县委编办
  德化县公务员局
  德化县卫生局
  附件下载:2012年德化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报名登记表.doc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4 http://www.fj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