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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发布:2012-03-0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泉州幼高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学和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2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经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所取得的学历学位。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认证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考生下载并如实填写《2012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后,将该表格发送至我校人事处邮箱:
rsc@qzys.net
  2、邮件发送完毕后,考生应携带打印后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认证报名,并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3月19号—26号
  2、地点:泉州市幼高专东海滨城校区行政办公楼5楼508室
  乘车路线:从泉州新车站乘21路、30路、1路、k1公交车到东海滨城下往北边方向钟楼直走或乘5路、8路车到森林公园站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2、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和2012届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3、个人简历一份(须注明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4、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研究生双证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
  5、本人所取得的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报名者本人。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
  泉州幼高专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及体检办法
  (一)采用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其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试讲与考官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非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考官提问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根据考核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的通知》执行,其中,身高要符合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考核和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自动弃权的,按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国家任务招收的毕业生被录取后,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在职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工资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在泉州人事网、泉州教育信息网、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考信息。报考者可登录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
www.qzys.net)查看招聘工作的具体信息和进程。
  (二)考生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泉州幼高专人事处。电话:0595-22391823,22380908,28785188。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2年2月29日
  附件:2012年泉州幼高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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