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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侯县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发布:2012-02-0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闽侯县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了加强我县社区矫正试行工作,经上级批准,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专职社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w.fjsgwy.org)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职社工的性质和任务
  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社区矫正事务的全日制专业人员,属编外聘用制人员,按照聘用制人员管理,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协助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衔接手续;
  (二)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制定矫正个案工作计划,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犯罪心理矫正等;
  (四)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五)完成司法所交办的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工作任务。
  二、招聘名额
  全县共招收20名专职社工,男女各10名。
  三、报考条件
  (一)户籍在闽侯县,并有固定居住场所的。
  (二)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1日至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设在闽侯县司法局基层科(甘蔗街道校园路130号)。联系人:李模欢,陈婧。联系电话:22060168
  招聘公告在闽侯电视台滚动播出,并可登录闽侯普法网(
http://mhpfw.news315.com.cn)查询。
  五、报名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报名表2份,现场填写报名表;
  3、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如属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考核办法
  招聘专职社工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办法,笔试面试由福州市司法局统一组织,两项分数各占50%,按照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男女各10名拟聘人选,拟聘考生经体检、考核合格并公示后予以聘用。聘用前有考核不合格或有弃权的考生,按照未录用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入围名单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职社工工资待遇
  专职社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县司法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并按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两年聘用期内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辞职而空缺的社工职位,按照未录用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工作地点
  专职社工由闽侯县司法局统一管理,并全部从事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特此公告
  闽侯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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