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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溪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2011-09-2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安溪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告
  根据泉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泉人综[2006]15号)和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委办、省公务员局《关于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通知》(闽委组通[2009]78号)的有关精神,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w.fjsgwy.org)现将安溪县从村务专职工作者和村(居、社区)主干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职位
  具体详见《安溪县从村务专职工作者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和《安溪县从村(居、社区)主干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资格与条件
  (一)报考从村务专职工作者中公开招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的应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1、2007年10月份经我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公开招聘且至今仍然继续聘用的首批村务专职工作者;
  2、2008至2010年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均合格以上;
  3、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从村(居、社区)主干中公开招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的应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素质较好;
  2、熟悉农村工作,经验较丰富,具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导能力;
  3、任职期间本村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不存在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的情况,本人未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未受过任何处分;
  4、我县现任的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且累计任职满5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主任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5、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6、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招聘岗位工作。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本次考试采取设点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8 日至3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安溪县委组织部党群股(县政府大院内3号楼407室);
  联系电话:0595--23232479。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从村务专职工作者中公开招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材料:
  ①《安溪县从村务专职工作者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经乡镇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乡镇党委印章;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聘用合同等证件(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4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④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和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⑤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报考。
  2、报考从村(居、社区)主干中公开招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材料:
  ①《安溪县从村(居、社区)主干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经乡镇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乡镇党委印章。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任职文件等证件(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要提供相关的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计生证明:本次从村(居、社区)主干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中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界定,参照2009年省组从村主干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时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县计生局负责统一审核签署意见,未违反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政策的方可报考;
  ④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4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⑤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报考。
  3、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书)必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
  (三)资格审查:安溪县委组织部负责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10月20日至21日到安溪县委组织部党群股领取《准考证》。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件(指代领人的身份证件)代为领取。考生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其本人负责。
  (四)开考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招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以上方能开考;如果达不到1:5的比例,由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情况决定相应减少公开招聘职位的人数或不开考。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100分设置,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①报考从村务专职工作者中公开招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总分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②报考从村(居、社区)主干中公开招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的笔试范围是2009年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编写的《村主干应知应会复习材料》及2010年以来中央、省、市、县有关的农村工作政策,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上午。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面试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招聘职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
  1﹕1情况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或考察。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报考同一职位进入体检最后一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或笔试,以加试的面试或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标准执行。
  3、体检缺席者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由安溪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学习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合格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三)聘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安溪人事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如果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或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它事项
  1、奖励政策:本次考试对参加从村(居、社区)主干中公开招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的人员实行笔试成绩奖励加分政策。凡在任期内,本人或其所在村级组织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加分,具体为:获全国劳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的,以及被推选为全国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加6分;受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务院部、委办表彰的,以及被推选为省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加4分;受市委、市政府和省直部门表彰的,以及被推选为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加2分。受多次表彰的,以及被推选为多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及代表、委员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奖励证书及相关证件必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安溪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3、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安溪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1、《安溪县从村务专职工作者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安溪县从村(居、社区)主干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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