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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女就业服务中心招聘方案

发布:2011-06-1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福建省妇女就业服务中心系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主要从事妇女就业服务管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2、热爱妇女就业服务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3、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从事本专业及岗位需要的专业素质;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社会学类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计算机二级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2011年6月14日至6月28日。
  有意者可自行登陆福建省妇女就业服务中心网站
http://www.minsao.com、海峡人才网、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毕业生就业网、福建妇女网,下载《考试报名登记表》填写,并发送至邮箱100816175@qq.com。福建省妇女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并逐个进行资格审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7月6日。报名费80元,领取准考证时缴交。
  领取准考证地点:福建省妇女就业服务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63号省妇联大院食堂二楼)
  领取准考时,请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会计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核综合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考核临场应变和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在职人员参加面试前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3、最后成绩: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在原单位表现等进行考核。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妇联审核同意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省妇女就业服务中心 曹健
  联系电话:87858013QQ:100816175
  福建省妇女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福建省妇女就业服务中心应聘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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