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龙岩市永定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
本县籍(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及疾控中心岗位除外)应往届未就业的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期满的青年志愿者、“三支一扶”生、“服务社区”大学生,经考核合格,可视同本县籍参加考试)。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岗位取得医师资格(含助理)证书的年龄放宽到35周年(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用人单位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招考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1、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详见《2011年永定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资格条件
(1)临床岗位要求普通院校临床医学专业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市籍全日制西医临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本县籍西医临床专业中专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③本县籍西医临床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坎市医院临床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西医临床本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西医临床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3)护理、助产岗位要求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或职业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护士以上资格。
(4)公卫(防疫)、检验岗位要求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5)影像专业岗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医学影像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②全日制止临床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或进修相关医学影像诊断并取得技士以上资格。
(6)麻醉专业岗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麻醉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②临床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并有进修麻醉专业半年以上。
(7)所学专业应与所报考岗位应相对应。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考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详见《2011年永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
(一)报名办法:
1、报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同时兼报考乡镇卫生院相应专业岗位。
2、其他学历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类别(乡镇卫生院分临床、护理、助产、影像、麻醉、检验、公共卫生六类;县疾控中心分检验和公共卫生两类)报考招聘岗位,且只能报考一类岗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永定县卫生局人秘股报名,联系电话:5832564。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9日至6月16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三)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人事代理协议书;
(3)201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成绩总表》原件、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1份(表格可在永定县卫生信息网:www.ydxwsj.gov.cn下载)。
(5)要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有要求从事或进修相关专业的需提供从事或进修该专业的有效证明材料;
(6)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计生证明;
(7)报名、考务费80元。
(四)加分申报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考时填报《永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县人事局审核批准,逾期不予补办。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永定县人事局及卫生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永定县卫生局核发《准考证》。经审查不合格者,退还报名资材及考务费用。
(六)准考证发放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于2011年6月22日至6月24日到卫生局人秘股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办法
(一)考察聘用
只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生,当专业相符且同学历报名人数未超过相应类别职位招聘人数时,采取直接考察的方法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超过时采用考试办法招聘。
(二)考试招聘
1、考试对象:
(1)报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人员;
(2)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
2、考试内容:
(1)临床、公卫、麻醉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2006年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
(2)护理、助产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2006年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
(3)影像、检验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技分册(2006年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
本次考试成绩总分100分。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后第二日起登录“永定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ydrsrc.com)或永定县卫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ydxwsj.gov.cn)查询。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1)考察对象考察合格者直接进入体检;
(2)参加考试对象根据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与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3)报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兼报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本科毕业生,如未入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其笔试成绩可用于所兼报的乡镇卫生院岗位排名,确定是否进入体检。
(4)同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第一学历高者先聘用;分数、学历相同,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优先,执业医师比执业助理医师优先,若专业技术资格相同则按获取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先后,先获取者的优先;如仍无法区别的,则对成绩并列人员增加面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类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永定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永定县卫生局负责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考核对象为往届毕业生的,如个人人事档案在外地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20天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
考核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考核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毕业生档案转到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单位,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
(三)决定聘用人选:根据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永定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相关专业招聘人选,考生按分数由高到低自由选择的原则,由高数的考生先行选择招聘单位,并由永定县卫生局确定后将有关材料报永定县人事局审批。
2、经永定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或调配手续,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3、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4、招聘人选从永定县人事局审批同意招聘之日起30天内因本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七、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应聘人员聘用后,为我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按各用人单位的编制性质享受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内同条件人员的相关待遇。单位实行聘用制,首次聘期五年。
八、其他事项
(一)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2: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减少职位数。
(二)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
(三)“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四)农村特困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须盖提供单位的公章)。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六)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考试、考核、体检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
联系电话:5832564 联系人:林慧
2011年永定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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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籍(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及疾控中心岗位除外)应往届未就业的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期满的青年志愿者、“三支一扶”生、“服务社区”大学生,经考核合格,可视同本县籍参加考试)。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岗位取得医师资格(含助理)证书的年龄放宽到35周年(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用人单位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招考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1、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详见《2011年永定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资格条件
(1)临床岗位要求普通院校临床医学专业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市籍全日制西医临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本县籍西医临床专业中专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③本县籍西医临床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坎市医院临床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西医临床本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西医临床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3)护理、助产岗位要求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或职业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护士以上资格。
(4)公卫(防疫)、检验岗位要求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5)影像专业岗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医学影像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②全日制止临床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或进修相关医学影像诊断并取得技士以上资格。
(6)麻醉专业岗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麻醉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②临床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并有进修麻醉专业半年以上。
(7)所学专业应与所报考岗位应相对应。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考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详见《2011年永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
(一)报名办法:
1、报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同时兼报考乡镇卫生院相应专业岗位。
2、其他学历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类别(乡镇卫生院分临床、护理、助产、影像、麻醉、检验、公共卫生六类;县疾控中心分检验和公共卫生两类)报考招聘岗位,且只能报考一类岗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永定县卫生局人秘股报名,联系电话:5832564。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9日至6月16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三)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人事代理协议书;
(3)201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成绩总表》原件、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1份(表格可在永定县卫生信息网:www.ydxwsj.gov.cn下载)。
(5)要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有要求从事或进修相关专业的需提供从事或进修该专业的有效证明材料;
(6)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计生证明;
(7)报名、考务费80元。
(四)加分申报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考时填报《永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县人事局审核批准,逾期不予补办。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永定县人事局及卫生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永定县卫生局核发《准考证》。经审查不合格者,退还报名资材及考务费用。
(六)准考证发放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于2011年6月22日至6月24日到卫生局人秘股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办法
(一)考察聘用
只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生,当专业相符且同学历报名人数未超过相应类别职位招聘人数时,采取直接考察的方法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超过时采用考试办法招聘。
(二)考试招聘
1、考试对象:
(1)报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人员;
(2)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
2、考试内容:
(1)临床、公卫、麻醉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2006年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
(2)护理、助产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2006年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
(3)影像、检验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技分册(2006年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
本次考试成绩总分100分。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后第二日起登录“永定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ydrsrc.com)或永定县卫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ydxwsj.gov.cn)查询。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1)考察对象考察合格者直接进入体检;
(2)参加考试对象根据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与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3)报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兼报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本科毕业生,如未入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其笔试成绩可用于所兼报的乡镇卫生院岗位排名,确定是否进入体检。
(4)同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第一学历高者先聘用;分数、学历相同,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优先,执业医师比执业助理医师优先,若专业技术资格相同则按获取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先后,先获取者的优先;如仍无法区别的,则对成绩并列人员增加面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类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永定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永定县卫生局负责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考核对象为往届毕业生的,如个人人事档案在外地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20天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
考核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考核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毕业生档案转到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单位,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
(三)决定聘用人选:根据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永定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相关专业招聘人选,考生按分数由高到低自由选择的原则,由高数的考生先行选择招聘单位,并由永定县卫生局确定后将有关材料报永定县人事局审批。
2、经永定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或调配手续,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3、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4、招聘人选从永定县人事局审批同意招聘之日起30天内因本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七、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应聘人员聘用后,为我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按各用人单位的编制性质享受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内同条件人员的相关待遇。单位实行聘用制,首次聘期五年。
八、其他事项
(一)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2: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减少职位数。
(二)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
(三)“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四)农村特困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须盖提供单位的公章)。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六)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考试、考核、体检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
联系电话:5832564 联系人:林慧
永定县委编办
永定县人事局
永定县卫生局
附件:
永定县人事局
永定县卫生局
2011年永定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合计
|
||||||
医生
|
护士
|
防疫
|
助产
|
影像
|
麻醉
|
检验
|
||
虎岗卫生院
|
1
|
|
|
|
|
|
|
1
|
培丰卫生院
|
1
|
|
|
1
|
|
|
|
2
|
坎市医院
|
6
|
|
|
|
1
|
|
|
7
|
抚市卫生院
|
2
|
2
|
|
1
|
|
|
|
5
|
湖雷卫生院
|
1
|
|
|
|
1
|
|
|
2
|
堂堡卫生院
|
|
|
|
1
|
|
|
|
1
|
合溪卫生院
|
|
1
|
|
|
|
|
|
1
|
岐岭卫生院
|
|
1
|
|
1
|
|
|
|
2
|
古竹卫生院
|
|
|
|
|
|
|
1
|
1
|
陈东卫生院
|
|
1
|
|
1
|
|
|
|
2
|
高头卫生院
|
1
|
|
|
1
|
|
|
|
2
|
湖坑卫生院
|
2
|
2
|
|
|
|
|
|
4
|
大溪卫生院
|
|
|
|
1
|
|
|
|
1
|
下洋卫生院
|
2(女1)
|
1
|
|
|
|
1
|
|
4
|
湖山卫生院
|
|
|
1
|
|
|
|
|
1
|
仙师卫生院
|
|
1
|
|
|
|
|
|
1
|
峰市卫生院
|
1
|
|
|
|
|
|
|
1
|
洪山卫生院
|
1
|
|
|
|
|
|
|
1
|
合计
|
18
|
9
|
1
|
7
|
2
|
1
|
1
|
39
|
2011年永定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岗位要求
|
1
|
检验
|
1人
|
本省籍全日制理化检验或临床检验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30周岁以下。
|
2
|
公共
卫生
|
3人
|
本省籍全日制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原则上以预防医学男性优先,3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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