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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实验闽剧院2011年春季招聘方案

发布:2011-05-0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福建省实验闽剧院是福建省文化厅直属的财政拨补事业单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岗位
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演奏员
(笙)
1
全日制普通院校民乐演奏(笙)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舞台表演经验者优先。
 
演员
(文武
小生)
1
全日制普通艺术学校闽剧表演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170cm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舞台表演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5月15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福建省实验闽剧院政工科(福州市五四路208号)
  3、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本人持以下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院校毕业生工作部门签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各学年成绩单、获奖证书等相关自荐材料,代替报名无效,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②近期免冠同版1寸标准照片2张。
  三、考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按3:1比例开考,若不足3:1比例,报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可按实际人数开考。
  2、考试分专业考试、面试两部分。考生总成绩由专业考试、面试成绩组成,占总成绩权重比例为7:3。专业考试合格线为70分,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安排面试。
  3、专业考试根据节目需要由本院安排决定考试顺序。专业考试内容:演员岗位为闽剧折子戏表演,时间在15分钟以内;演奏员岗位为笙演奏(独奏和视奏),独奏时间在15分钟以内。
  4、面试在专业考试后随即进行,考生随机选题作答,并由监察小组现场监督。面试考核内容:演员岗位为知识问答(戏曲理论知识、闽剧常识)、才艺展示。演奏员岗位为知识问答(戏曲理论知识、乐器演奏知识)和才艺展示。考官按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最后得分。
  5、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请随带准考证、身份证。考试地点:福建省实验闽剧院艺术中心剧场
  四、聘用
  1、聘用原则为: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拟聘对象。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只有1:1的,其总成绩须高于70分(含)方可聘用。
  2、聘用程序: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由院部会议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接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待遇
  享受财政拨补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待遇,养老保险按照现行规定缴纳。
  六、其他事项
  1、由我院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验费考生自理。
  2、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联系人:陈玫、林大立。电话:0591-87854553
  4、发布信息方式:
  福建人事人才网:
www.fjrs.gov.cn
  福建省文化厅网站:
www.fjwh.gov.cn
  福建省实验闽剧院网站:
www.fjssymj.com
  福建省实验闽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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