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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1-01-2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新校区座落于福州市闽侯荆溪,占地537亩。现设有护理、药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助产、口腔工艺技术等17个专业。经研究同意,201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人,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综合要求:(相关职位表见附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按录用公务员现行标准执行);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相关待遇:
  1.正式聘用人选,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伍年(含第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其岗位要求的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办妥有关招聘手续后,其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福建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21日至2011年2月28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将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应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复印件寄我院人事处(2011年1月23日至2月19日,因学院放寒假,在此期间实行网上报名,请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
fjwx@fjwx.com.cn)。
  (2)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院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在学院的网站上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或电话通知本人,请所有应聘者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来校考试或考核时,请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三)考试与考核
  研究生的聘用程序,按照省公务员局有关文件采取考核聘用进行,具体时间初定2011年3月中下旬,请留意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收取考务费80元/人。
  (四)公示及确定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签定聘用合同等手续。
  五、未尽事宜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可乘33、38路公交车或从洪山桥西客站乘坐中巴到我院下车)]
  邮 编:350101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9970
  附件: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春季研究生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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