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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龙文区事业单位招聘

发布:2010-09-16 08:26:0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学历范围;具备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范围;18周岁(1992年8月30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1980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以职位条件要求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09月27日一09月29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梯形教室(新浦东路龙文区少体校内)。
  4、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报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5、在职考生必须在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6、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
  三、笔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时间:2010年10月2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3、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生可参考《福建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备考复习。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4、加分事宜:
  (1)符合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规定的加分对象及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
  (2)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服务“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2003年以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笔试成绩加5分。有关加分材料须于报名时一并提交,逾期按不加分处理。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成绩满分的限制。
  5、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四、面试时间和内容
  1、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问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
  3、面试由区人事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按6比4比例合成,合成后的成绩用百分制计算。从笔试(不含加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上线人员中依笔试(含加分)、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区人事局负责组织。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负责。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六、其他
  1、本方案由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附:《龙文区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龙文区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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