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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泰宁县教育局招聘公告

发布:2010-06-04 09:06:5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教职工,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经福建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fjsgwy.org/)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办法,在编制范围内进行招聘。

  二、招聘对象、职位和名额

  师范、非师范类本科及专科毕业生6人
   

招聘单位

专 业

学 历

人数

工作岗位

其他要求

三明市

金湖旅专

工民建(或建设工程、土木)

专科及以上

1

专技人员

 

三明市

金湖旅专

烹饪与营养教育

专科及以上

1

教师

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具备本科学历者优先。

三明市

金湖旅专

旅游管理

本科

1

教师

需具备教师资格证

三明市

金湖旅专

音乐

本科

1

教师

需具备教师资格证

三明市

金湖旅专

汽车应用与维修

专科及以上

1

教师

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具备本科学历者优先。

三明市

金湖旅专

计算机(应用软件)

本科

1

教师

需具备教师资格证

  三、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专业对口,部分教师岗位需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3、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 6月20日(双休日不办理)。具体招聘时间、地点将用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2、报名地点: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

  (1)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2)往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由泰宁县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费:80元。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泰宁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一)招聘教师岗位由面试、课堂教学和体检三部分组成。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先按学科参加面试,根据所招学科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考核人员。面试成绩占50%,课堂教学成绩占50%,两项相加为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面试及课堂教学考核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1、面试内容:

  (1)旅游管理、烹饪与营养、汽车与维修专业: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2)音乐专业:技能测试

  (3)计算机专业:上机操作

  2、课堂教学

  考核内容:相应的教学内容

  考核方式:授课

  3、体检

  应聘人员成绩达到招聘聘用要求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各学科招聘名额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采用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该学科成绩依次递补人员或另行组织招聘。学校

  (二)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毕业生由笔试、面试和体检三部分组成。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县情知识和该专业基础知识三个方面。笔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按笔试成绩及所招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总成绩。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4、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可按成绩依次递补人员或另行组织招聘。

  未参加上述规定的程序之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泰宁县教育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无异议者为受聘人选,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受聘人员于2010年8月中旬到县教育局报到,受聘人员按所报考的岗位聘用到具体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报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内的有关待遇从2010年8月开始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毕业生一经聘用,须书面承诺至少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对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未满5年者,被聘人员同意对其档案不予转出。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人事主管部门和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598-7832561 (县人事局) 0598-7838418(县教育局监察室)

  招聘咨询电话:0598-7838419(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泰宁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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