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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三明学院招聘简章

发布:2010-05-29 09:48:0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三明市人事局明人[2006]257号《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充实我校部分教辅岗位、辅导员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人员,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公开选拔16本科毕业生担任学校工作人员。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实验员岗位2人,教辅岗位3人,管理岗位5人,辅导员岗位6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0年5月28日-2010年6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三明学院人事处(综合楼512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提供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优秀毕业生证书(证明)、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填写《三明市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补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1.公共科目笔试

  (1)主要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从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等;题型有: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逻辑推理、综合知识、资料分析等部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6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备取人选录用办法:按笔试成绩(百分制记分)从高分至低分依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备取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个别岗位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问答式,面试的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分析能力及仪态形象等;成绩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亮分。

  (2)面试题型:必答题(1题)和专业题(2题)。

  (3)面试时间:6月18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4)面试地点:三明学院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5)报考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另参加辅导员专业笔试、面试(详见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合成,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5的比例计算。计分规则:

  (1)笔试与面试合成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指公共科目)、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须报市人事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四、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对笔试、面试及考核合格的人选,按1:1比例组织体检。

  (二)根据岗位要求以及笔试、面试及考核、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三明学院校务公开栏和三明市人事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若有空缺的招聘名额,从上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结束,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入编聘用手续。

  附:岗位信息表

  三明学院

  201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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