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泰宁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教师,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办法,在编制范围内进行招聘。
二、招聘对象、职位和名额
1、师范类本科毕业生9人:
序号 |
学校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职位 |
是否紧缺急需专业 |
备注 |
1 |
乡镇中学 |
地理 |
本科 |
1 |
教师 |
是 |
具备教师资格证 |
2 |
乡镇中学 |
音乐 |
本科 |
1 |
教师 |
是 |
具备教师资格证 |
3 |
乡镇中学 |
美术 |
本科 |
1 |
教师 |
是 |
具备教师资格证 |
4 |
城区小学 |
心理学 |
本科 |
1 |
教师 |
是 |
具备教师资格证 |
5 |
乡镇中学 |
地理 |
本科 |
1 |
教师 |
否 |
具备教师资格证 |
6 |
乡镇中学 |
体育 |
本科 |
1 |
教师 |
否 |
具备教师资格证 |
7 |
乡镇中学 |
历史 |
本科 |
1 |
教师 |
否 |
具备教师资格证 |
8 |
乡镇小学 |
小学教育 |
本科 |
2 |
教师 |
否 |
具备教师资格证 |
2、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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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身体健康。
2、专业对口,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3、(1)外地毕业生:2009年或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
(2)本地毕业生: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招聘由笔试、面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县教育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教育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弃权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1、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2、教学能力测试 (由县教育局组织)
内容:中小学(幼儿园)相应阶段教学。
方式:上课。
3、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
内容: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技能等。
应聘人员面试、课堂教学考核及相关条件要求等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面试及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将在福建泰宁教育教育信息网公布,详情请登录http://www.fjtnjy.com网站查询。
4、体检
应聘人员成绩达到招聘学校聘用要求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各学科招聘名额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采用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该学科成绩依次递补人员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由泰宁县教育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为受聘人选,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受聘人员于2010年8月中旬到县教育局报到,受聘人员按所报考的岗位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具体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报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内的有关待遇从2010年8月开始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毕业生一经聘用,须书面承诺至少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对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未满5年者,被聘人员同意对其档案不予转出。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人事主管部门和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8-7832561 (县人事局) 0598-7838419(县教育局)
招聘咨询电话:0598-7838419(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