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机关医院2010年春季公开招聘
因业务发展需要,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胜任岗位工作。
3、硕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国家英语六级或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含),且本科阶段必须是相应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制四年以上的毕业生。
4、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制四年以上的毕业生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位,具有国家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含)。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1、考核聘用—硕士以上研究生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名称(研究方向) |
本科段专业 |
备注 |
1 |
骨科 |
1 |
骨科学(西医) |
临床医学 |
临床型研究生,并已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 |
2 |
神经内科 |
1 |
神经病学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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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科 |
1 |
外科学(肛肠外科)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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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医学影像一科 |
1 |
医学影像学(放射) |
医学影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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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医学影像二科 |
1 |
电生理学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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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病理科 |
1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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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五官科 |
1 |
耳鼻咽喉科学 |
临床医学或耳鼻咽喉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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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麻醉科 |
1 |
麻醉学 |
临床医学或麻醉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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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医科 |
1 |
中医内科学(脾胃) |
中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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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药剂科 |
1 |
药剂学(西药) |
药剂学(西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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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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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聘用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11 |
医学影像一科(超声) |
1 |
本科 |
医学影像或 临床医学 |
应经过一年以上规范化培训,有两年以上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工作经验或一年以上三级综合性医院工作经验,并已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 |
12 |
骨科(西医)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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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外科(普外)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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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内科 |
2 |
本科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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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护理 |
3 |
大专 |
护理专业 |
有两年以上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并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
16 |
外科 |
2 |
本科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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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内科 |
3 |
本科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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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医学影像一科(电生理)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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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护理 |
1 |
本科 |
护理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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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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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门户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公共就业网(www.fjbys.gov.cn)、福建卫生网(www.fjphb.gov.cn)和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网站(www.fjsj.com/web/index.asp)公布。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2月2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陆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我院将在报名时间内发布“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具体报名方式请参照该报名指南。
(3)报名收费办法:对组织笔试的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选应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3、考试、考核办法:
(1)要求硕士以上研究生岗位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决定拟聘人选。
(2)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按照公开考试的形式招聘。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的,组织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及格线为70分,技能考试、面试合格线为70分。
技能考试合格线以上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和技能考试成绩合计分高低,以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拟聘人选需到达面试合格线。
4、医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考核工作。医院纪委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5、考试时间: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事项请关注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网站)。
四、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技能考试、面试和考察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拟聘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网实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考核、体检等程序确定为拟聘人选,如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与拟聘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我院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六、信息公布方式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网和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网上公布招聘信息。
七、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67号人事科
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87834216、0591-88013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