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临床岗位招聘
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是福建省卫生厅直属专科医院,人员编制90人,床位编制100张。医院现有正式职工7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3人。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岗位补充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三、相关待遇
1.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所在岗位津贴及福利。
2.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待遇。
3.正式聘用的人选,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服务期时间为5年(含第一年的试用期)。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布:
福建卫生信息网(网址:www.fjphb.gov.cn)
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网(网址:www.fjpfb.com)。
(二)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于2010年1月20日前到医院人事科报名,可函报,逾期不予受理。应聘者需出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简历、职称证书等材料,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方式: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591-83944051
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生春弄2号(解放大桥桥头)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四)考试考核
依有关文件规定按考核录用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2010年2月。根据考核结果安排拟聘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为正式聘用人选。
五、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工资基金追加等手续。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统一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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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它要求 |
临床岗位 (皮肤性病科) | 1人 | 研究生 | 皮肤 性病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临床岗位 (皮肤外科) | 1人 | 研究生 | 普外科或整形外科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外科工作经验。 |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三、相关待遇
1.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所在岗位津贴及福利。
2.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待遇。
3.正式聘用的人选,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服务期时间为5年(含第一年的试用期)。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布:
福建卫生信息网(网址:www.fjphb.gov.cn)
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网(网址:www.fjpfb.com)。
(二)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于2010年1月20日前到医院人事科报名,可函报,逾期不予受理。应聘者需出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简历、职称证书等材料,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方式: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591-83944051
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生春弄2号(解放大桥桥头)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四)考试考核
依有关文件规定按考核录用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2010年2月。根据考核结果安排拟聘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为正式聘用人选。
五、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工资基金追加等手续。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统一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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