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 福建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福建省东山县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2009-11-09 15:01:3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经县政府并报漳州市人事局同意,2009年我县计划公开向社会招聘卫生技术人员39名,截止2009年10月已按规定程序招聘22名。现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再次公开向社会招聘卫生技术人员8名(见附表),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国家任务招收全日制的普通院校未就业本科毕业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6日—25日

 2.报名地点:东山县卫生局(东山县电信大楼40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考要求:

 (1)报考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相片2张。并交报名费80元。

 (2)报考者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3)报考采取归类报名方式。即报考者可根据“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技术、中西医结合”等专业类别报名。

三、招聘方法、时间和内容

 1.招聘方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2.面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在“东山人事人才网”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招聘岗位有性别区分的以性别分组分别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核和自主选岗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自主选岗:经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考生的成绩高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五、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闽政办[2002]162号文精神,全部实行聘用制,首聘为三年,由县人事局审批聘用。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内管理,享受在职人员同条件的同等待遇。聘用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续聘。

六、本公告由东山县卫生局、东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6-5835406

附:《福建省东山县200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职位一览表》(请登录“东山人事人才网”http://www.fjdsrc.com下载中心下载本表格)。

 
                                            东山县卫生局

                                            东山县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4 http://www.fj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